工会工作职责

1. 贯彻实施上级工会、学校党委的决议和工作要求,围绕学校的总体目标与中心工作,根据教职工的意愿,独立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

2. 发挥工会组织的特点,对教职工进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推行校务公开, 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二级院部民主管理等工作的目标考核,促进二级民主管理。

4. 根据工会章程和学校实际情况,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5. 关心教职工疾苦,关心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办好教职工福利,做好教职工健康休养、困难补助、慰问病号等工作。

6. 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并为大家所喜爱的文体活动。

7. 抓好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积极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增进身心健康、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和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教职工独生子女有关工作。

8. 做好教职工生老病死等慰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种纠纷的调解工作 。

9. 指导、检查各分工会工作,在分工会中积极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组织评选工会积极分子和模范教职工之家,把工会组织建成教职工值得信赖的“职工之家,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10. 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评选表彰先进工作,培养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学校发展。

11. 深入基层,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教职工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2. 管理好工会财产,管理和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

13.负责工会活动场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活动场馆的管理工作。

14.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思想建设,发展会员,做好会员信息库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及时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15.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工会组织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