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则。

2.充分发挥离退休协会的桥梁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及时向离退休教职工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负责联系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离退休教职工通报学校重大事项。

3.加强离退休教职工活动阵地建设,根据学校财政经费情况提供必要条件,组织开展适宜的文体活动,丰富离退休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负责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活动场所和活动设备的管理制度。

4.负责离退休教职工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本着就近就地和确保安全的原则,协助离退休协会组织参观学习和游览等活动。

5.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合理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6.负责离退休教职工信息库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及时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7.对危、重病住院的离退休教职工予以探视慰问,及时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定期探望在外地养老的离退休教职工。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健康体检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家属和原工作部门(单位)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丧事办理和善后工作(详见南工院教职工丧事处理办法)。

9.协助学校关工委做好关心下一代的有关工作,积极动员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热心关心下一代的老同志参与学校关工委工作。

10.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和离退休教职工原工作部门(单位)共同做好离退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离退休教职工为学校、社会承担力所能及的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11.根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要求,编制离退休教职工活动经费的预算,并按学校下达的经费指标和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12.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强化政治学习及思想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热心、办事细心、工作耐心。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